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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婚后的一次偷情

我像是得了洁癖,每天都要洗两次澡,试图冲尽与忆朝有关的东西,然而,肉体的肮脏容易去除,心灵的创伤却难以复合。
  天刚蒙蒙亮时,我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忆朝,走出“梦巢”。这是离我住所不远的一个郊外的独立民宅。我出钱租下来,名字是忆朝取的。我恪守着一个原则,决不带任何男人到自己家里做事。我不愿亵渎自己的丈夫,那是他为我创下的家。同时,我也怕在家里的角角落落留下不洁净的记忆,无论如何,偷情总是令人觉得不洁净。
  回到家里,坐在梳妆镜前,对着残妆凌乱的一张脸我有些暗然神伤。四十岁的女人的脸孔就像失去水分,褪了颜色的水果皮,睡靥如花是少女的专刊,四十岁的女人睡眼惺松只能令人厌恶。因此,我总是在天黑后去“梦巢”与忆朝幽会,再踏着黎明的露水归来。我喜欢走在林间的雾蔼中,自己就成了一只林妖。
  我看着梳妆台上和丈夫的合影,心中泛起一阵歉疚。也有人传言我的丈夫在外面有情人,但我没有证据,倘若我再年轻十年,也许会大张旗鼓地向他讨个说法。但两人都是知识分子,结婚十几年,一直相敬如宾,也平淡似水。丈夫在我心中变成了一个象征性的符号。四十岁是女人失去所有爱情资本,最为悲哀的年龄,一切爱情上的痛苦和不幸都由这种年龄引发出来。我也明知丈夫闹不出个什么结果,将丈夫硬绑在自己身边,连自己都有些于心不忍,让一个男人再为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守什么?丈夫挣了大钱后,我才放弃了大学讲师的工作,在家里做了“留守女人”。将心放宽后,世上再也没有了不得的事。我感觉到,我和丈夫之间存在着一种谁也不愿说破的应允,给对方适当的情感自由度。
  我和丈夫在性生活方面也算融洽。他比我大五岁,他进入四十岁后性要求疏淡了许多,不过,每一次还算得上是愉快的。丈夫做事沉稳,有才气,又风趣幽默……我将那张合影收进了抽屉,心里默默地对丈夫说,心还是属于你的,尽管身体暂时给了忆朝。我希望这是一种可以化解的矛盾。
  我和忆朝是在一个很普通的饭局认识的,那时丈夫刚刚出国三个月。忆朝很帅,大三的学生,足球健将。青春气息仿佛不停地从他周身的毛孔往外涌,把我也浸染得年轻了许多。我也给了忆朝许多方便,我给他钱,给他买来了电脑、音响、名牌衣服,这些都是忆朝喜欢的东西。
  我第一次和忆朝在“梦巢”中欢爱是在去年的春天。“梦巢”廊前开着黄色的迎春花,我们开香槟庆祝第一次幽会。我不显得老相,而年轻的忆朝又透着几分成熟,我们抱在一起时,我就感到愉悦、心颤,那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我心里踏实了,我的钱没有白花,忆朝是个强有力的男人!尽管这些想法有些小家子气,可人在私下里往往容易这么想。
  忆朝将身体赤裸了出来,我看到了他黝黑的皮肤和浓浓的毛发。他的肌肉十分结实,我像是触到钢铁,似乎可以将我的手弹回来。忆朝膝盖上还贴着一大块胶布,那是在足球场上驰骋时留下的创伤。那块白胶布最有效地激起了我的情欲。
  时间过得飞快,第二年的夏天到了,是我丈夫出国回来的时候了,也是我和忆朝分手的时候了。我不想因任何男人毁掉自己的家庭。这是人的劣根性,我恨自己也不能免俗。
  我因此惶惶不安,可我看得出,忆朝却显得越来越轻松,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终于忍不住地问忆朝,我们的关系快结束了,是不是感到解脱了许多。忆朝真诚地说,他不愿欺骗我,我们的关系只能在黑夜中保持,见不得人。我不会和他有结果,他也不会陪我一辈子。我说,天长日久有了感情,就舍不得……心理上有疙瘩,做爱的质量就不高,我们俩似乎一下子变成了陌生人。
  终于迎来了最后的幽会,做爱完毕后,我疲惫地躺在床上,抱着忆朝的脸,禁不住流了泪。一年多了,忆朝毕竟与我相伴一年多了。而今,就是分手的时候,心里有许多话,只是无从说起。我告诉忆朝,如果他喜欢“梦巢”,我会为他永久地租下去。忆朝说,没有你,“梦巢”已经没了意义,并且他自己也在另一个城市找到了工作。这样的结局还令我满意,尽管我无法知晓忆朝是真心还是假意,起码是充满离别情绪的。
  可是,在我将要起身离开时,却在枕边发现一只女人的发夹,我差点儿没有惊昏过去。我不会认错,那发夹是我的邻居陈太太的,我和她一起在免税商场买的,我心头像是坠上了一个铅块,绝望地往下沉。
  忆朝不屑地笑了笑说,那发卡是陈太太的,有一次打电话给我,说是拨错了号码。陈太太狐狸般风骚地诱惑了他。不过,他不是无偿为陈太太服务,她出的钱比我还多。忆朝说并没有伤害我,再说我对他也不是忠贞不二,我哑口无言,只想快快逃离那龌龊的“梦巢”。
  我被打击得病了半年,丈夫并不知情,对我悉心照料。我像是得了洁癖,每天都每天都要洗两次澡,试图冲尽与忆朝有关的东西。然而,肉体的肮脏容易去除,心灵的创伤却难以复合。好在外面的世界变化太快,新鲜事太多,人们不会在意一个寂寞女人偷情的故事,连我自己都渐渐地淡忘了。我又成了那个别墅区中循规蹈矩的太太,和丈夫孩子过着看似幸福却极其沉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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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早熟青年的性福往事

“鸟儿天使”在歌唱
  出生伊始,我就作为一个“鸟儿天使”被同伴们取笑。据说我刚从娘胎里钻出来时,负责接生的两个护士双双尖叫,她们尖叫自然不是因为我长了第三只腿,更不是因为我长得太漂亮了,而是因为我的姿势,据说我出生时的姿势是惊世骇俗的:两只细嫩的小手正紧紧地握住彼时腿间还如黄豆般大小的小鸟儿。
  据说这一事件后来还被评为当年度市第一医院的“年度十大新闻”之首,而我也理所当然地成为该院历史上最为年轻的“新闻人物”。
  越“意淫”越快乐
  虽然我有如此光荣的历史,但第一次有意识地接触性还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当时,电视上正热播一部叫《香港恩仇记》的连续剧。在电视放到某一集的时候,忽然出现了一个绝对“香艳”的镜头:一个坏人把一个MM抓住,哧的一声撕开了她的裤子,刹那间,14英寸黑白电视里只剩下白花花的一大片,我屏住呼吸,凑上头正要仔细端详的时候,忽觉眼前一黑,等挣脱之后才发现,原来是被身后的妈妈蒙住了眼睛,想再度观赏时,已经错失了这场意淫的绝佳机会。
  第二天,教室里一个留级生在高谈阔论昨晚的镜头,周围的女生一个个似懂非懂地红着脸,死命地捂住耳朵。为了体现自己的纯洁,我也赶紧放下书包,端正地坐在座位上,捂住了耳朵,却狡猾地在指间留一条缝隙,恶补昨夜未完成之使命。
  同桌时代的桃花往事
  “意淫”事件过后不久的某个黄昏,班里那名高大的留级生带着几个小混混把正要回家的我和同桌林慧拦了下来。看着留级生一脸的凶神恶煞,本来就胆小的林慧更是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他们把我一把推在地上,然后把林慧推倒在我身上。当小林慧柔软的身体压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拼命地翻身想起来,却怎么也起不来,留级生越玩越过瘾,居然指挥他的手下开始脱我和林慧的裤子。林慧吓得哇哇大哭起来。一听到她哭我就急了,大吼一声,一个翻身就跳了起来,一拳向留级生的脸颊打了过去。留级生没有想到我一个小弱孩居然敢反抗,摸着半边被打肿的脸,愣愣地看了我半天,一转身就跑了。
  那天晚上,平时最怕黑的我勇敢地牵着林慧的小手,把她送到了家门口。在我向她道别的一刹那,我看见林慧冲着我羞涩地笑了。
  那个晚上,我又一次失眠了。
  那一刻的春光乍泄
  初三,我们住在父亲单位的集资房区,前面是一栋集体宿舍楼,每层楼只有一个不分男女的卫生间。宿舍楼前有一块全生活区惟一的操场,那是我们少年时的乐土。某个下午,我和邻居小猛子在操场上玩,我忽然觉得憋尿,于是一溜烟冲到一楼卫生间,哪知却是铁将军把门,狠踹一脚,未果。只好跑到二楼,也没细看,一把就推开了门,只听一声娇甜可人的尖叫,眼光所到之处,春光无限:一个身材曼妙的妙龄女孩光溜溜地抱着胸在水泥地上乱跳,旁边放着一个洗澡用的水桶。我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愣着,只见女孩已经转过身去,背对着我带着哭腔说,你快出去呀。我这才反应过来,尴尬地应了一声,落荒而逃。事后我很想回忆起那女孩的面容,但眼前除了那美妙的躯体外,什么也想不起来。
  那之后的大半年里,我又居心叵测地在宿舍楼的卫生间里尝试了无数次破门而入,却再也没有碰到MM沐浴这样的好事了。
  姐姐弟弟一起来
  高一时学校里流行一种奇特的男女关系:高二高三发育完全的女孩们喜欢在低年级中寻找对男女之事一知半解的小男生认弟弟,我作为一个早熟青年也蒙混了进去。认我做弟弟的是高三一个叫陈可可的女孩子。周末的时候,可可总会邀我出来,让我带着课本陪她到学校后山去背书。我总是装着无意紧紧靠在她身上,手也常常不自觉地放在可可腰际,然后假装不经意地向上挪动,可可有所察觉,却也不制止,嘴角往往还会露出羞涩的微笑。就是在这种微笑中,我的手却怎么也不敢继续移动了,只是长时间地停留在边缘地带,即便如此,那种由平坦向高耸的过度感觉还每每令我耳红不已。
  半年后,可可考上了大学,联系也渐渐少了,到了最后,终于断了联系。而此后直到大学,成长为大人,我再也没有遇到任何桃花运了,一个早熟青年的性福往事终于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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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多重要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家里最重要的。因为他是丈夫,是父亲。为了这个家,他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去另外一个城市打工的道路。那份工作,工资高,可以使这个小小的家庭过得更好一些。  作为家中最重要的角色,不管刮风下雨,他每周日都要回来,给她爱情,给孩子亲情,交电费、水费、气费……每次坐五六个小时的火车,他一直没有厌烦过。他能够想象出,妻子已经做好了饭菜,和女儿坐在电视机前等着他呢。他一回家,家里就有了温暖,就有了生气。妻子会背着女儿在吃饭前偷偷地吻他,女儿也会揽住他的腰跟他撒娇。每每想到这里,挤在火车中的他就会感到这是驶向春天的一列火车。  但是今天他感到很沮丧,刚下火车,就发现口袋里的钱全被偷了。火车站离家还有好几公里路呢。他背着沉甸甸的带给妻子和女儿的礼物,总不能走回去吧。已经是晚上9时了,他就给家里打电话,让爱人骑自行车来接他。  电话中,他听到了麻将清脆的碰撞声,妻子正在家里和麻友大战尤酣,他就转换了话题:“我到车站了,让孩子来接接我吧。”  他知道,孩子14岁,已经上了初二,每天都盼着他回来呢。但是,女儿也有事情,她在电话中说:“爸,你自己回来吧,我正在网上和同学们聊天呢。”  他一下木然了。原来,他在家中竟然是这么微不足道。她们所认为的重要,只不过是他带回来的礼物,他每个月厚厚的工资,还有陪她们逛街、游乐。她们远远不知道,每一周他来回要挤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因为是最便宜的火车,往往一路要站着。满以为有了她们母女的关爱,这一切都不算是什么的。此时,无助地站在风中,他掉了眼泪。  他想了很多,今天的尴尬,都是因为他太迁就她们。他无奈地一步步走了回家,回到家,他一如既往地和她们欢笑着。但是,以后的日子里,他慢慢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他在给妻子打电话的时候,他说,我也需要你主动的关爱,每天没事的时候,就给我打一个电话;回家后,他开始指使孩子干家务,让孩子给他削一个苹果,然后幸福地吃下。  爱是相互的一件事,他终于明白:在家人的眼中,你到底有多重要,关键要靠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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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日记:爱情没有天长地久

2005年1月15日晴朗星期六
  我的一个大学同学住院了,比较严重,据说如果治不好,会导致不育。
  她老公得知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如果将来我想要个孩子而你不能生的话,我们就离婚。
  同学伤心欲绝。
  她老公在北京读研究生,打电话回来说:我不回来看你了,往返的路费赶上你治病的钱了,如果我回来,我们的钱就白赚了。
  同学说这些话时,哭得唏里哗啦的。
  她在读大一时,喜欢我们班长,两个人在一起了半年。半年后,班长告诉她:其实我根本就不喜欢你,我是为了摆脱其他女生的纠缠才和你交往的。
  我的同学现在在一所军事学院当老师,她的老公是她的同事。
  她的老公长得有些像我们曾经的班长,于是我们说:老天虽然让你伤了一次心,但是也来补偿你了。
  同学婚前婚后一直是很幸福的样子,她把自己的幸福写在我们班的同学录上,其实她不是我们班的,她写这些,我想是给我们班长看的。
  同学说她老公喝醉了的时候,她在身边照顾了一夜,没有合眼。
  第二天,她老公醒来,说:你是我老婆,这是你应该做的。
  然后就出去上网打游戏了。
  这种男人,真是很过分。
  一个朋友昨天和我聊天,他说去年他生病时,他的女友来到床前,说:如果我瞧不起一个人,我就不会对他好。
  然后就分手了。
  朋友说他们在一起时,女孩总是和他吵架,嫌他笨,说了很多伤人的话。
  他确实不是聪明的那种类型,但是他很努力。
  朋友问我:那个女孩到底爱不爱他?
  我说:我想她还是喜欢你这个人的,因为你没有什么可以让人贪图的。但是,她心里有她的标准,你达不到她的标准,你能做到的只是对她好。而她需要的,还有其他。
  爱情是很现实的,不是可以感化的。
  就像《杨门虎将》里苏有朋饰演的杨四郎,他面对辽国公主的一往情深,语气的冰冷、眼神的残酷,让人感到极度心寒。
  抛开民族仇恨,抛开国家利益,单方面的热情热心换来的只是冷淡冷漠。
  也许我们到了很久以后才能明白,那个被我们伤害最深的人,居然是最爱我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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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日记:烟是我爱情的印证

2004年6月26日晴朗星期六
  命运注定我留不住我爱的人!所以如今,我是那么的爱烟。曾几何时,烟取代了所有的零食这么虔诚的陪伴着我?我已经忘了。但烟,绝对是我,这个平凡的女人--悲伤的印证!
  昨夜又一次翻开尘封的日记,好美!只要是有松的画面都是记忆经典。每次回味时,嘴角的弧线都会把忧愁溶解。时间是一个圆圈圈,把过去又循环到眼前。相爱的细节是我脑海里唯一的乐园,记得洒满银色月光的那夜,静静看着他沉沉入睡的脸,莫名的就泪湿了双眼。当时心中尽是爱和怜,才发现自己竟如此依恋那一段曲曲折折的相恋,就算呕气时会说倔强的字眼,下一秒我就后悔想转身回他身边。转眼一切都变成从前,感受却一直到今天!
  一声叹息,在久违的淡淡心境中翻阅日记,倒有了无奈的微笑和自嘲!才发现感情也会有涨和退的时候,才知道心跳也会有强和弱的节奏,所以谁都有权利选择何去何从,有权利选择是否停留或远走。曾经常常“勉励”自己:“爱就要爱得深,爱得认真,哪怕都说我痴说我累,说我愚蠢说我有太多牺牲!但我能解决自己的矛盾,把烦恼化为飘走的烟尘!”于是起身来到窗边,对漫漫夜空抛了一个飞吻,感谢陪伴着我的星辰!
  自己是一个知足女人,知足的女人信自己的缘份,知足的女人给自己打上了满分!感慨那十七岁做的梦呀,我想七十岁的时候我也一样会为之感动。
  突然想起了烟,多久没抽烟了?就像多久宁愿孤独也不敢再靠近爱情爱情这玩意有时真像吸烟,吞云吐雾中让人仿佛坠入云霄般飘然,吸完,就重归寂寞,还留下满肺的污染。说是说应该尽享经历的过程,却谁不知最终会带来的伤害?
  命运注定我留不住我爱的人,他是我爱错了的人,拿什么作证?想到这我于是转身抽出一支烟,突发其想的把松的名字写在了烟上,然后带着泪深深的吸进了肺里,我想,他现在已经永远留在了我的身心里了吧,呵呵,多么的自欺欺人呀,可也还是得到了自我安慰。不是吗?从未想过爱一个人需要这么无奈才能证明爱得深!落下的最后一滴泪划过我的脸,带我回到好远的那一天,空气中他的气息,回忆里他的笑容,那些熟悉陌生的画面又残忍地唤醒了我对松的思念。
  以前我不清楚为什么他喜欢抽烟,应该很多女人都不清楚!但我一直希望自己变成他唇间的那枝香烟,因为他似乎离开它就不可活!从小我最喜欢喝纯水,睡觉之前一定把牙齿刷干净,恨不得让自己是通体透明的人,很注重清洁的气味,总觉得抽烟会使人变脏,那么污浊的烟雾把它吸到身体里面去,简直要把肝脏变成毒气室一般!但是2001年,香烟变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对烟我是那种非常收敛和隐晦的喜欢,一如有些人对感情的方式!平时同事开会或者聚会,我会注意不分享他们的香烟,抽烟对我而言是一种私人方式,只能把它留给自己或在某个瞬间离我最近的一个人!我记得依赖烟的时刻:一个人等在夜色弥漫的街头,看着风在空荡荡的大街上穿梭;零晨时分在电脑面前头痛欲裂,白茫茫的屏幕像雪后的原野;又也许是在失眠的深夜想起某人,感觉自己呼吸缓慢。抽烟像一剂药止住了所有的疼痛和迷惘的蔓延!我抽555、圣罗兰、七星、爱喜,也抽中华、软云,不同牌子的烟有不同的味道!
  搬家前有时候也会在自己的抽屉里翻出某个空烟盒,里面散落着几根烟丝,而已离去的人还在心里留着模糊的气息!他一直抽的是555,英国烟,辛辣呛人。一如他神情优雅心灵强硬的味道!金黄的烟壳,不管是在街头小贩的架子上还是在商店的橱窗里,永远是我生命中的一个印记……我记得他拿出烟的样子,记得他把烟叼在唇间的样子,记得他在深夜或凌晨推开窗口轻轻吐出烟雾的样子……
  曾几何时烟取代了我所有的零食这么虔诚地陪伴着自己?我已经忘了,但烟,绝对是我,这个平凡的女人悲伤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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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请中庸一些吧!

跟我约稿的编辑是我的青梅竹马,也是我一直很欣赏的女人,只是因为太欣赏了反而没有了娶回家的勇气。这些年来我们在不同的国度里为了生活,为了所谓的“成就感”打拼,虽然在一起相处的时间比起以前少了很多,但我还是在角落里静静的注视着她每一次的变化,看她认认真真的做外科医生,勤勤奋奋的写字出书,狂热的收藏古玩,像模像样地在家族企业里做老总,贤妻良母般的经营着自己的幸福小家庭,而今除了只丢掉了外科医生的身份以外还兴高采烈的做起杂志编辑。看她每天忙个不停,却又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奢侈享受,我在钦佩之余不禁仰天长叹:Oh,my god!这种能干的女人会带给她丈夫多少压力?
  她在约稿函里说“男人眼”就是希望通过我们男人的视线来写一写女人。由此我想到了我在台湾的时候听过一个老得掉渣儿的故事,故事里面说一个女孩子每天都在因为自己的贫穷而怨天尤人,因为买不起自己喜欢的鞋子而日日痛哭,直到有一天她在大街上看见了一个没有腿却神采飞扬生活着的人……
  世界上的女人大凡有两种,一种是我的青梅竹马这样的对自己要求很高,家庭事业两不耽误的“积极向上”型女人,还有一种就是我前妻那样没有什么大的事业心,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成就感,就知道整天围着丈夫,孩子转的“小富即安”型女人。
  说实话,我个人认为作为婚姻来讲,这两种女人都不可选。男人若娶了太“积极向上”型的女人纯粹是自己跟自己过意不去,没事儿在家里设立一个对手,时刻给自己施加压力。设想一下,如果那个你打算为她一辈子挡风遮雨,撑阳伞的人,在事业和薪水方面都比你强出不止一百倍,各位先生们,你们的大男子主义和成就感该到哪里去寻找?
  假若你娶了个“小富即安”型的女人,表面上看是不错,可日子一过久了,她就不会再满足于拿到足够的零用钱以后让你全心全意打拼事业,她会找出上百种理由让你把宝贵时间浪费在陪她逛街,购物,招待那些根本不一定能算上朋友的人。如果你依旧我行我素,她就会神经敏感的怀疑你是不是有了外遇,就会无休无止的跟你纠缠不清……各位再请设想一下,你的日子要怎么过?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站着一个伟大的女人。经常会听到人们说“好难”。仔细想想,好——真的是挺难。这个世界上不满足的人太多了,中庸的女人该多好!待人接物不偏不倚,调和折中。有一个平和的心态,不过分的要强,但也不是完全依赖男人生活,有关爱别人的能力,有疏解自己心灵的办法。不自怜也不怨叹。中庸的女人或许做不到大智、大仁、大勇。但是中庸的女人凡事不会过分计较,懂得善待别人,凡事有勇气面对而不是懦弱的逃避。让自己让家人都过的舒心愉快。
  所以,我在这里要说:“女人,请中庸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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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裳,女人,爱情

男人永远也没法理解女人对衣服的感情,女人挑衣服就像挑老公一样,马虎不得,错过一件中意的衣服犹如错过一个好男人般惆怅,很久以后还会暗自消魂:当年,若不是我太犹豫……可是女人也会在一段时间里偏爱哪种颜色,偏爱哪种款式。衣柜拉开,一水黑色,或者就是白色———一如自己那样极端,在感情里,也盲目又自以为是。
  鞋子永远是最难的那一关,好的鞋子永远只适合一双脚,好的人,永远只适合一个人。爱软软的懒汉鞋,粗粗笨笨,平跟软皮,别人看得不以为然,自己穿得舒心妥帖。上班时也穿高跟鞋,看起来修长挺拔,可惜半日下来,叫苦不迭。羡慕可以穿着高跟鞋婀娜而去的女子,大约是有些本事的。
  首饰是女人的点睛之笔。所有的首饰中,我只佩带亮晶晶的小巧可爱的耳钉。因为感觉不到它们的重量,所以可以无牵无挂,自由自在。曾经,每一次的争吵和分手,我都会跑到大街上,去穿一个耳洞,买一只闪亮的耳钉,然后对自己说,他没什么了不起的。现在我的耳朵上总共有8个耳洞,全都戴着闪闪亮的耳钉,好像我闪闪亮的青春。
  一个女人的魅力多少,就要看她的首饰盒。首饰为女人添彩,蓝颜为女人加色。
  谁都羡慕林徽音可以爱一个诗人,嫁一个世子,还有一个学者为她等待终身。而我却认为如此真爱,未免太苦,让人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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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 别穷得只剩下虚荣

前些日子,母亲住院。医院里有一位清洁工,看我一个人进进出出,忙里忙外,就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帮我一些忙,陪我母亲聊聊天,提提水。一来二去,也就认识了。原来她和她丈夫双双下岗在家,上有年迈的公婆,下有一双儿女,家里所有的花销都指望她一个月300块钱工资。问起她丈夫,这位善良的女人泪水涟涟。丈夫从前在这家国营企业也大小是个科长,在合并机构时下了岗。下岗后就这么窝在家中,每到上班的时候,就衣冠楚楚的做出上班的样子。往大院里一站,似乎就是为了听一声“科长,上班呀”。在家谁也别提谁家有钱,谁家买房,谁提和谁急。兜里揣着会计证、驾驶证,却说什么也不肯出来为别人打工,说是掉不了那个价,丢不起那个人。
  和这位窝在家里的科长不同,我的一位下岗多年的同学,却是整日里游手好闲的晃在大街上。据说,每天一早就打电话联系那些有着一官半职或做生意发了财的故交老友,看看这一天是不是能混上几个饭局。然后就是油头粉面西装革履的出了门,不喝得酩酊大醉就回不了家。有这一大帮达官贵人给自己脸上涂脂抹粉,好歹在老婆儿子面前也挣足了面子。可是全然不顾自己的妻子儿女一天是如何生活的。
  无独有偶,记得类似这样男人靠虚荣挣面子过日子的故事,《孟子》中有一个绝版。有一个齐国人,每天在外面吃饱喝足,“施施然”回到家里,妻妾问及和他一起吃饭的人,他毫无愧色的夸耀尽都是达官显贵,言谈举止骄横的如同自己做了君王。结果,妻妾跟踪而去,所谓的富贵人家、达官显贵不过是东门外的墓地,她们“仰望终身”的男人正来来回回的穿行在坟冢间,向那些祭者讨要一些残羹冷炙,不吃上几个坟头就不罢休。这位齐人可谓把某些男人的虚荣发扬到了极致。
  这位齐人的妻妾回到家中只有为自己选错了郎君,为自己那渺茫前途抱头痛哭,而我们现在的“半边天们”却真正是自己撑起了天。每当看到那些一大早走街串巷引壶卖浆的大嫂,看那在寒风中蹲在街角冻红了脸冻裂了手的卖菜大姐,那些勇敢的走进有钱人给别人做钟点工的阿姨,真的是让人心疼让人肃然起敬的。
  她们生就也是女人,本也是该让男人来呵护来爱的,可是她们的生活中没有呵护没有关爱,成了唯有自然性别的人。如果单单是生活本身让她们不得不有这样的担当也就罢了,可常常是这些女人的背后有着那些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愿做的虚荣的男人。过去常听老人们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可是这个世界变化得让人眼花缭乱,生生把这古训改为了“娶妻娶妻吃饭穿衣”,我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心安理得?写到这里突然想起那位拖着小儿麻痹症留下的残腿不管刮风下雨天天在街角给人修鞋的那个男人,还有他那位天天中午给他送饭的傻傻的女人,这一对相濡以沫的夫妻在痛苦的生活中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甜蜜吧。
  在为那些虚荣的男人汗颜的同时,也为那些任劳任怨忍辱负重的女人们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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